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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与环境问题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由于国际贸易的急剧增长,某些产品的生产、消费及跨国界污染对全球环境的破坏越来越明显,环境问题逐渐得到人类的共同关注。正确认识环境和贸易之间的关系,促进环境和贸易的协调发展将是各国融入世界的首要任务。目前,WTO体制已经为世界各国做出了表率,虽然其存在一定的问题,并不是协调环境规制与贸易发展的最佳方案,但其作为全球贸易治理的主体,对整个全球贸易治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提醒我们应该对协调环境和贸易做出深入的思考和研究。许多国家在制定公共政策时,争论的焦点也集中于环境质量问题,并担心国家间环境规制严格度的差异会影响国际贸易模式。由于各国的生产水平、环境偏好和环境自净能力不同,环境问题在不同国家表现出的重要程度各异,使得国家间、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环境标准难以协调,这将带来国家利益与全球福利之间越来越多的冲突,这些不仅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也不利于全球环境与贸易的发展。因此,各国在决定贸易结构,应该将环境目标充分考虑进去,把环境因素纳入到整个国家的贸易治理机制,不仅可以避免单纯以扩大资源密集型的初级产品或污染严重的工业制成品的生产来扩大对外贸易,避免造成“贫困增长”,同时可以促进环境技术创新,降低自然资源消耗水平,减少环境污染,从而实现全球环境与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各国由于环境规制不同导致的污染产业的迁移问题也是南北国家关注的焦点。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污染产业的迁移意味着将要承担发达国家的环境成本,而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其关注的焦点则是环境规制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会削弱污染产业的竞争力。探讨环境规制对贸易的影响与南北方国家在贸易与环境问题上的分歧、冲突,有助于加强南北双方交流和合作,协调好世界范围内环境规制与贸易的关系。这也是本文选题的初衷。论述的过程中,本文力求全面、客观地分析环境规制与贸易的问题,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研究相结合、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结合我国实际的情况,在对环境规制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力图用规制理论与全球治理的相关理论、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污染转移等理论探索环境规制下全球贸易结构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同时通过研究WTO框架下的环境贸易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借鉴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区域性组织协调机制是成功建立环境规制下的全球贸易治理机制的基础。最后,在对策建议方面,结合全球治理理论的基本原理,从区域性组织、国家、企业三个层面,提出了环境规制下全球贸易治理机制的可行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