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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既是政治中的经济问题,又是经济中的政治问题。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也与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相辅相成。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国地税行政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的国税和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这是我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大举措。在我国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和现代预算制度的时代背景下,新生税务部门的预算管理体制面临新的改革要求和方向。然而通过搜集有关情况、数据,进行案例研究后可以发现,合并前国地税的预算管理体制存在一些共性的不足和矛盾,且涉及面广、原因多样,亟待改善。合并的过程中,税务部门又面临与多级财政体制和预算体制的划转融合等问题。合并后,税务部门兼具中央和地方双重管理、部门规模庞大、机构人员众多等特点,财政拨款收支、“三公”经费开支规模等也居中央各部门前列,其预算体制建设完善与否与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几何等问题必将备受社会公众关注。因此,合并视角下,税务部门的预算管理具有典型性和研究价值,原有问题应如何破解,新生问题该如何应对,预算体制怎样融合完善,值得进一步的探讨。本文在2018年国地税合并的背景下,通过归纳分析预算收支数据等方式,以厦门市税务部门为例,分析了税务部门预算管理的原有不足和合并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和完善预算管理体制的措施。文章结合预算管理改革理论,遵循行政部门实践视角,提出观点并加以论证,认为合并后的税务部门应当规范财权与事权关系,重塑预算收入体系,基于公共支出效率路径改革预算编报审核、执行监督、考核评价等制度建设和管控方式,追求绩效导向,增强预算透明度。通过本文,希望有助于税务部门改善预算管理的原有不足,正确处理新生问题,在机构合并融合的时代背景中,更好地建设完善符合公共财政要求和税务部门特点的现代预算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