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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点是农民根据社会生产和生活需要形成的聚集地。当前,农村居民点存在功能布局混乱、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民“被上楼”和政府规划建房无人居住等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一是没有将农民作为主要受益者,农户意愿在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中没能得到充分重视;二是忽视了对农村生态宜居性的建设。 本文从农户意愿的角度出发研究大蒲河镇、两山乡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首先,分析农村居民点空间分布特征;其次,调查农户集约用地意愿,并引用Logistic回归模型及结构方程模型探讨影响农户集约用地意愿的显著性因素;再次,评价研究区居民点集约利用现状;最后,从农村居民点空间相互关系出发,优化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空间布局。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研究区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整体呈低值聚集分布;地形位指数在0.01~1.57范围内,其中有92.54%的居民点分布在地形位指数小于0.95的区域内;居民点在距建制镇3000~5000m范围内分布最多,同时更倾向于向水源地和主干道路聚集分布。 (2)研究区农户集约利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体意愿较高。Logistic回归模型实证研究表明,性别、家庭总人口、建筑年代、建筑层数、宅基地用途、是否接受宅基地普法宣传、距主干道路及水源地距离8项指标是影响研究区农户集约用地意愿的显著性因素。同时,结构方程模型验证结果表明,外源潜变量对农户意愿的直接影响程度依次为:住宅衍生变量>区位条件变量>农户自身属性>家庭特性变量,住宅特征变量主要通过到住宅衍生变量和家庭特性变量的路径来影响农户意愿。 (3)研究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整体不高,综合宜居水平有待提高。高度集约的地区处于丘陵区与平原的过渡带,是最理想的居住环境。中度集约地区主要分布在紧邻高度集约地区的周边村庄以及东部大部分地区,是农民生活较宜居的场所。低度集约地区的分布较零散,综合宜居性水平较差。不集约的地区位于西部丘陵区,综合宜居性差。通过障碍诊断分析得出,农民人均纯收入、宅基地建筑密度、绿化率是影响大多数村庄集约水平的主要障碍因子。 (4)通过计算农村居民点“质量”,将研究区节点农村居民点划分为3个等级。其中,Ⅰ级节点7个,Ⅱ级节点34个、Ⅲ级节点128个。根据居民点空间相互作用关系,将研究区划分为7个以Ⅰ级节点为核心的辐射区,确定各区内居民点聚集中心和功能定位,提出功能聚集式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方式,并对其空间布局进行优化,最后确定种植-服务业联合发展、生态旅游-种植业联合发展、养殖-种植业联合发展三种未来发展方向。 本研究有利于完善生态宜居的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功能布局,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同时,对制定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有一定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