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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观察早期康复训练干预对颅脑损伤患者认知功能、上肢运动功能、下肢运动功能恢复的影响,并且与未进行康复训练干预的患者进行疗效对比研究,为早期康复干预治疗提供理论依据,以便于进一步推广临床应用。方法 选择2014年1月到2014年12月之间,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住院的康复科和神经外科颅脑损伤患者40例,女性20例,男性20例,平均年龄在35.4±20.5岁;发病时间均1周。通过头颅CT或磁共振成像(MRI)检测证实以上患者均符合于1978年召开的中华神经精神科学学术会上所提出的对各类颅脑损伤疾病诊断标准规定。入选标准:1.无影响功能性恢复的神经或者是肌肉骨骼疾病;2.存在肢体功能障碍,但无失语症以及严重智力交流障碍;3.年龄在30岁到70岁之间;4.所有患者入选时,其病程不得超过2周,此外生命体征稳定;5.患者进行格拉斯昏迷量表(Glas-gow Coma Scale, GSC)评定,分数大于8分,无意识无障碍:6.无严重的心、肝、脾、肺、肾等脏器疾病;7.以往无精神疾病、无聋哑、无四肢瘫痪;8.家属以及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患有严重的心、肝、脾、肺、肾疾病;2.急性恶性肿瘤患者,活动性肝病;3.呼吸功能衰竭;4精神病史患者;5.严重智力以及交流障碍患者;6.外地无法随访人员;7.聋哑患者;8.四肢瘫痪患者。对已入选的患者总共40名进行分组,分为对照组和康复组,各组20名。两组中病例的年龄、性别、肢体运动障碍程度、认知障碍程度、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治疗过程中康复组和对照组中所有患者均以常规神经外科临床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等,康复组患者加以科学规范的康复干预治疗如(作业治疗、针灸、电刺激疗法、日常生活活动训练以及关节活动训练等等),而对照组无上述康复治疗干预介入。经过20天治疗后,对两组患者肢体运动功能、认知功能均采用功能独立性评定表、Fugl-Meyer功能评定表、简易智能状态评定表进行评价,且仅由一位对研究不知情经过专业培训康复医师进行评价。结果 对照组和康复组的发病部位、病情以及一般资料相比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康复组与对照组在治疗前的各项功能进行比较无明显差异与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治疗前对照组与治疗后对照组相比,FMA分值、认知分值、MMSE分值、FIM中各项分值都明显提高,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康复组在治疗后与治疗前相比上下肢运动功能、认知功能以及功能独立性明显提高(P<0.05),且与对照组相比,改善作用更加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1.早期康复治疗能够让颅脑损伤患者在恢复过程中上肢以及下肢运动功能显著提高,对患者的认知能力也有明显的改善作用。2.颅脑损伤患者早期进行康复干预治疗,患者的功能、生活活动能力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有效提高颅脑损伤患者的功能独立性及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