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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生态环境逐年恶化,我国政府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强,财政支出向环境保护倾斜,用于节能环保支出的财政资金不断增加,以求防止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并逐步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最终使得生态环境同经济社会和谐,实现可持续发展。自2007年全国财政公共预算设置节能环保科目后,用于环境保护投入的全国公共财政资金从2007年的995.82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963.46亿元,增幅远高于同期全国财政支出增幅,占GDP的比重从期初的0.374%上升到期末的0.571%。再算上由财政资金撬动的社会资金,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从2007年的3387.3亿元提高到2011年的6592.8亿元,提升了将近一倍,但该指标占GDP的比重却呈出不稳定的波动态势,在1.33—1.66%之间波动。受益于财政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我国在环保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但我国的生态环境有处于高污染状态下稳定的特点,要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弥补环保投入缺口,各级财政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分析各级政府财政对环境保护投入预算的完成情况,中央财政节能环保支出预算完成情况较好,从2008到2011年,其预算完成率都只是小幅低于全国财政支出预算完成率,到2012年,该预算完成率高于同年全国财政支出预算完成率13%,显示中央财政对环境保护非常重视,支出力度不断加大。而各地地方财政对环保的投入逐年增加,但大多数省份并没有完成预算,相对于其他支出项目,节能环保财政支出的预算完成情况仍然靠后,处于“弱势”地位。在环保投入的结构方面,我国的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不足,投资额度常年受到挤压,原因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比重一直都处在较高的水平。另外,我国的环保税系采用的是“嵌入式”,即将环保功能“嵌入”到各个税种中,资源税、消费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使用税都包含了一定的环保功能,但却依然没有专门的环保税种。除此之外,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通过收费将环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内在化,体现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筹集了一定数量的环保资金,对遏制污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排污收费制度是作为辅助的行政手段运用的,立法层次低、征收标准不规范、征收困难、资金使用效果不理想。因此,对于环保税系和排污费的改革也势在必行。综上所述,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促进环境保护投入的财政保障机制,以支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以期从根本上使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得到扭转,并逐步提高环境质量。环境保护投入需要摆脱财政刚性支出较大而增长率受限的束缚,将投入模式逐渐由问题导向型向更有具有前瞻性和持续保障性的中长期投入模式过渡,切实推进环境保护。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将节能环保科目做实,确保该支出科目的增幅高于GDP和财政支出增长速度,逐步缩小资金缺口。为此,有必要建立促进各级政府环境保护投入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各级政府加大环保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