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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随着国家一社会结构的改变以及依法治国的风起云涌,法治一时间成为法律理论中的金苹果。中国法律多元的讨论在后现代思潮、哲学诠释学、西方人类学反文化中心主义以及美国现实主义法学、新实用主义法学的深刻影响下,对法制现代化进行批判反思,以法律文化多元的讨论为先导,形成了一个以法律本土资源为关注点的研究范式,为中国法律理论研究开拓了国家法之外民间法的新天地。然而由于其产生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渊源上的局限性,在其研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笔者继承中国法律多元论者批判反思的立场,在对法律多元论的启示与不足进行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尝试对其加以扬弃,以此将为推进中国法治化进程提出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