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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学术界关于“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的相关理论研究已经硕果累累,但从地方法治建设研究出发,研究地方省份对政府权力制约和公民权利保障的理论研究还相对较少。本文试图通过设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前提环境,以“和谐”这个特殊的视角引入“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论证“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强调其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从而提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中应更好地制约公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本文的主要研究重心有三:首先,如何将“和谐社会与权力制约、权利保障”融合并将其上升到新的高度,这是需要科学的转换和论证的;其次,浙江法治建设进程中,如何从立法、执法、司法角度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对公民权利进行保障,需要深层次研究总结;再次,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作为规范政府行为、保护公民权益的保障机制,应不断完善其体制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如何结合浙江的省情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民主法治”为契机,从“和谐”这个特殊的视角引入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阐述了浙江省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公民权利的保障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通过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的研究,以及对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对社会和谐构建作用的分析,论证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的重要性。第二,从改革开放以来浙江法治建设入手,以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为主线,从立法、执法、司法的角度对浙江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规律的探索和总结,客观总结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浙江经验。第三,在分析权力制约、权利保障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上,研究探讨浙江在进行法治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足,指出浙江法治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的现状以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进一步拓展浙江法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党的十七大已明确提出,要建立“民主法治”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对公民权利进行保障是重要环节。在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快政府转型,构建服务型政府。研究浙江法治建设,对于完善我国的法治体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政府转型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它也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