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市化是当代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趋势,其水平的高低更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进步状况的主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稳定地增长,国民经济总量有了很大提高,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城市化率不断提高。世界城市化发展的规律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城市化水平达到30%左右时,城市化进程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而城市化进程加快意味着对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不断增加。作为社会“先行资本”(Social Overhead Capital),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现代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改善和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20012002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估算,到2050年前后,要使我国城市化水平达到70%,所需投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大约在4050万亿元,平均下来,每年需要投入8000亿到9000亿元。如此巨额的资金需求,仅靠传统的财政投资和银行信贷已经难以满足。因此,在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面大胆创新,引入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道多样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就成为加快城市化发展的核心问题。本文正是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为主要研究内容,从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融资困境出发,以资产证券化的原理作为理论基础,对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进行可行性分析,进而探索适合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模式。本文的思路及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分析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融资现状。该章首先从城市基础设施的定义出发,根据所提供产品和服务性质的不同,将其分为经营性基础设施、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非经营性基础设施三类资产,并总结出这三类资产共有的融资特点:政府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项目融资的规模大;投资主体较为单一,融资风险相对集中。然后,通过对我国现有的几种融资方式(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国债和BOT融资等)的分析,得出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融资困境,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有限的财政资源难以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现有的融资方式难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从而引申出本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利用创新型金融工具拓宽城市基础设施的融资渠道。第二章系统地论述资产证券化理论。其目的是为后两章的分析提供理论上的支持。本章重点阐述了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原理和三大基本原理。笔者认为对被证券化资产的现金流分析应该是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所在,所以要利用资产证券化为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就必须为基础资产创造出可证券化的现金流。同时,本章还对资产重组、风险隔离、信用增级三大原理作了详细的论述,并通过图表的形式具体描述了资产证券化的一般交易流程,这样就为第四章的结构安排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第三章对我国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做了理论和实证方面的分析。该章首先通过分析建设部提供的城市建设方面的数据得出我国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有利于减轻政府和银行在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面的压力;(2)有利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吸收大量社会资金:(3)有利于深化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4)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的利用。其次,笔者将资产证券化和现有的三种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式(银行信贷、BOT融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进行比较,以此体现出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的优越性。最后,该章从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现状、城市基础设施的特点、我国实施证券化操作的历史经验等方面详细论述了我国目前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第四章对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提出了具体的运作模式。根据前三章的理论分析,该章从三个方面为实施证券化操作提出对策建议。首先,笔者根据前文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分类,将证券化操作的交易结构分为收费资产证券化模式和存量市政资产证券化模式,并利用图表分别描述其操作步骤。特别是针对存量市政资产证券化模式的创新,笔者设计了政府分期采购模式和BT回顾模式,进而弥补了以往非经营性基础设施无法实施证券化操作的理论缺陷。其次,该章又对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中的核心问题(SPV的设立)进行了论述,认为在利用信托型SPV积累宝贵经验后,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下设子公司来设立SPV会是我国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最终选择。最后,笔者重点分析了如何利用信用增级防范证券化过程中的信用风险,指出在内部信用增级市场化操作的前提下,政府可以通过外部信用增级的方式提供有效补充。本文的创新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本文根据城市基础设施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性质的不同,将其分为经营性基础设施、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非经营性基础设施三类资产。基于这种分类结果,本文又将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分为收费资产证券化模式和存量市政资产证券化模式。这样就使得在分析证券化风险和信用增级时,可以根据两种模式的不同性质分别给出对策建议。相比以往的研究,本文的分析更有针对性,提出的措施也更具体。例如,在分析未来现金流不稳定的风险时,笔者就指出两种模式产生此类风险的原因不同。这是因为两者“资产池”中的基础资产不同,收费资产证券化是将城市基础设施的收益权作为证券化资产,而存量市政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反映的是政府的债务。所以,两类模式在控制这类风险时,所采取的措施也就各异。第二,以往对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经营性基础设施证券化方面。而本文通过设计政府分期采购模式和BT回购模式,弥补了以往非经营性基础设施无法实施证券化操作的理论缺陷。其创新的出发点就是为非经营性基础设施找到合理的未来现金流。因此本文从政府采购合同和BT回购合同出发,将政府的分期采购资金和BT项目中的分期回购资金作为基础资产,创建“资产池”,并按不同的流程实施证券化操作。在文章中,笔者还对这两种模式的优越性作了详细的论述,指出这两种模式不但可以缓解政府财政的即期支付压力,还可以满足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初期资金需求量大的要求,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