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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固定的就业模式来说,刚性比较大,因此,对于就业压力的缓解不利,此时,临时聘用的就业方式,不但可以给劳动者进入到劳动力市场或者是留在劳动力市场提供了条件,并且使得劳动力的成本降低,使得就业率提高,进而使得社会矛盾得到缓解。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我国就业制度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革。我国当前正在逐渐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人们的就业观念不断的转变,逐渐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一的就业模式,就业方式不断的多元化,出现了短期工,小时工,兼职等的临时聘用的人员。本文研究了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在对我国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于辽宁省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现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探讨,深入剖析了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制度的影响因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同时提出了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劳动权益保障制度的建立的措施。通过本文的研究表明,对于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来说,政府事业单位必须要摒弃各种对临时聘用人员不尊重的“勤杂人员”、“二等公民”等的旧思想与观念,基于劳动面前人人平等的新的思想。严格基于“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的基本思路,对于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的聘用构建尊重、爱护、关心的组织文化氛围。就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自身来说,需要社会尊重,也需要自身价值能够实现。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对于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应该进行科学的分类,通过科学的激励考核制度,完善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长效绩效管理考核制度,从而使得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热情提高。在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中,临时聘用人员属于弱势群体,由于临时聘用人员和正式职工承担的相同的工作,然而无论是在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方面具有非常大的差异,同时,临时聘用人员不能加入工会等组织,在各个方面比较容易受到歧视,也就造成了临时聘用人员和正式职工相比,心理更加不平衡,造成了临时聘用人员的积极性不大。因此,应该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护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动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