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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监禁刑罚机制一直发展的不够完善,随着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的逐步展开,各试点地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摸索后,获得了大量的经验,这对于进一步认清我国非监禁刑罚机制的功能及现行制度的缺失有很大益处。应看到,由于社区工作的刚刚起步,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其中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在认识上出现的方向性偏差,即包括执法工作者在内的社会大众认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部或绝大部分内容就是“教育、感化、帮扶”,而没有树立起非监禁刑罚的首要目的是“惩罚”的思想。本文拟从这个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初步探讨。论文的开头是导论,说明了论文的选题来源和意义,我国非监禁刑罚执行的研究现状,论文的研究思路、方法以及创新点。正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提出我国现阶段非监禁刑惩罚机制缺失的现状以及对原因的分析,即有法律、观念、体制上的三方面主要原因。第二部分提出建立我国非监禁刑惩罚机制的必要性。这一部分是说明非监禁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及理由。第三部分是对我国非监禁刑惩罚机制的构建。主要是从完善现有非监禁刑罚制度的缺失以及立法、司法、执法等实际操作层面来讲,最后设想拟用“社区惩教”这一名词代替“社区矫正”,并对过去沿用“社区矫正”这一名词的缺点进行分析及对“社区刑罚执行”合理性的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