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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死亡率和提高工作场所安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制的主要目标,但现实生活中却矿难频发,这使得现有安全生产管制工作的有效性遭到质疑。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煤矿安全管制在执行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管制水平、就业水平、人均收入、员工教育状况等,管制效果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会呈现出复杂性。同时,中小煤矿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事故发生率高,是政府管制的重点。如何通过合适的方法分析该类企业在不同环境下的安全生产管制效果及其影响因素,对管制制度的优化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针对以往以还原论为主的方法在分析问题复杂性时的不足以及实证研究的困难,采用复杂系统的常用分析方法——基于主体建模与仿真的方法,研究不同环境下中小煤矿安全生产管制的效果及其影响因素。在文中根据主体建模与仿真方法的思路以及我国中小煤矿企业的特点,构建了一个中小煤矿安全生产管制的多主体模型,该模型由中小煤矿企业、劳动者、管制机构、银行、社会舆论与新闻媒体等五类主体构成。同时,本文利用这个管制模型从罚款与赔偿力度、安全投入标准的高低、社会舆论对信息的传递、激励方案的引入、劳动力供求关系的改变、劳动者偏好的改变等六个方面研究了管制的效果及其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罚款和赔偿力度太低不利于提高企业安全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一定范围内,安全生产管制效果随着安全投入标准的提高逐步增加;信息的传递对于安全生产管制效果有正面的促进作用,能缩短管制开始起作用的时间;激励性方案的引入可以使得管制在较短时间内就开始起作用,对安全生产管制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在劳动力供给充足或重视安全的劳动者不占绝大多数时,政府必须对中小煤矿企业进行管制;在劳动力供给不充足或重视安全的劳动者占绝大多数时,中小煤矿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会自觉地加大安全投入,此时管制能在较短时间内就开始起作用,并且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