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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要求,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和谐社会的建设是社会转型时期国家和政府面对一系列社会矛盾凸显问题而提出来的,力图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涵,要求国家设计一种保障公平的制度。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体现社会公正的方式。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其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长期以来国家重城市轻农村的发展战略,导致农村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不平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滞后,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农村贫困人口最基本生活,是促进社会公正、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2007年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但现行的制度建设和执行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影响到社会公正的实现。本文在参阅大量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和罗尔斯公正思想为依据,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山西省Y地的农村低保对象与非低保对象为调查对象,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中的公正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首先,对国内外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公正问题的一系列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梳理。在具体的研究中,以构建社会公正为目标,以转型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中的公正问题为研究起点,着重探讨了社会主义公正视角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中的公正问题。其次,进一步分析了当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中公正问题的影响因素。着重从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角度进行分析。最后,结合调查实际并根据相关影响因素提出了从资金筹集、法制建设、制度结构、政策宣传和信任机制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其相关保障制度,推进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公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