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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经济体制改革后,住房逐渐走向市场化、社会化。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深化,福利分房政策被商品房政策所取代,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多元利益主体登上历史舞台。与此同时,单位制的解体使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加上政治体制改革下的政府不断简政放权,住宅小区治理事务逐步转移到业主手中。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原本住宅小区内的权利结构、利益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业主委员会逐渐成为住宅小区治理中最重要的主体。 按照制度设计的初衷,业主委员会将接过住宅小区治理的大旗,自主解决住宅小区治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然而事与愿违,现实中大量的业主委员会要么管理越位、要么管理缺位,不但未能起到良好的作用,反而为住宅小区治理增添了不少麻烦,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 本文以黄浦区老西门街道文惠小区为例,采用了案例分析、文献研究等研究方法,描述了该小区从正常治理走向治理失败的全过程,并对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得出当下住宅小区治理主要面临业主委员会运作不畅,难以发挥治理作用;业主重权利、轻义务,缺乏参与治理的渠道和积极性;物业服务企业事实上垄断了治权,在小区中为所欲为;居民委员会、房管办事处及其他部门与组织管理缺位等问题与困境。 针对上述问题,作者将元治理理论应用于业主委员会参与住宅小区治理的困境突破,分析了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了由基层政府主导住宅小区治理的结论。具体而言,就是由街道作为住宅小区治理的“元”,发挥主导作用;平衡各方利益,协调各方关系,规范博弈行为,防止各方因利益冲突损害治理;帮助业主委员会提升能力,重回正轨,发挥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加入,引导业主共同参与;完善制度设计,强化责任追究;促进信息公开,形成各种机制;多管齐下,突破目前的治理困境,达成住宅小区良好治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