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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3日,美国国会通过了GPX法案,明确授权美国商务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并规定可以溯及2006年11月20日开始的所有反补贴案,直接影响美国对中国提出的双方调查案件,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甚大,故2012年9月17日,中国就美国对自中国进口的部分产品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诉至WTO争端解决机构。2014年3月27日,WTO发布专家组报告,认为美国公法112-99并未违反WTO规则。2014年4月8日,中国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上诉申请;4月17日,美国也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上诉。2014年7月7日,WTO上诉机构就中国诉美国对自中国进口的部分产品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案(DS449)发布裁决报告。此案就此得以终结。本人在查阅大量Web资源、阅读相关书籍、研读案件资料的基础上,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从美国和中国各方争议观点进行研究,研读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全文,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并对中国在此次争端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以便为我国应对类似案件提供合理的建议。本篇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约一万五千字,分为案情介绍、案例分析、案件启示。第一部分为案件情况简介,分为两个小节,从案情入手,介绍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世贸争端案基本情况,并总结出案件争议的焦点。第二部分的案件分析是文章的核心部分,分为三个小节,分别是1.PL112-99是否与GATT1994第10.2条相符2.GATT1994第10.2条的解释和适用3.基于SCM第10、19.3条提出的主张是否与《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第6.2条的相符,进行分析讨论。第三部分为由案件引发的对策启示,对中国政府和企业以后面对类似案件进行分析,主要是三个层面,分别是国内、国际、以及经济三个层面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