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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明确作为我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任务。党的十九大又进一部强调,“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出进一步要求,开启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征程。由于我国目前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局限,建立法治政府仍任重道远,而建立责任政府作为实现法治中国的阶段性目标具有现实可行性,值得从理论上加以研究,并应进行积极实践。随着我国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化,“责任政府”将会成为我国法治的必然状态,成为法律体系高度健全并得到有效遵守的理想治理状态。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