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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税收产生以来,就伴随着税收不遵从的现象。学界对税收遵从的研究给予了高度关注,并提出了以A-S模型为代表的传统税收遵从模型,然而正是由于传统税收遵从模型的研究结论——稽查率和处罚力度与税收遵从正相关,这一结论与现实情况——在稽查率较低且处罚力度较弱的国家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却较高的这一社会现象相悖,从而引出了税收遵从的内在动机——税收道德。税收道德不同于其他的道德,其涉及个体的经济利益,纳税人会自然而然地去关注其纳税所得到的回报,因而本文基于税收价格论的观点提出了公共支出与税收道德之间的联系:如果政府没有将纳税人所支付的税款作出相匹配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支出安排,那么就可能会使纳税人的税收道德水平下降。在本文的撰写过程中,研究的重点内容如下:(1)基于税收价格论,建立公共支出与税收道德的内在联系,将公共支出对个人税收道德的影响分为规模与结构两个视角,讨论其对税收道德的影响;(2)基于理论分析的基础,使用省级公共支出数据与个体税收道德数据,进一步通过实证分析证实了公共支出规模、结构与税收道德之间的关系,即公共支出规模能显著地促进个体税收道德的提升,而基于公共支出结构对税收道德影响的实证结果发现民生性支出能显著地促进个体的税收道德,维持性支出则显著地抑制了个体的税收道德,但是生产性支出对税收道德的影响并不显著;同时,也针对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和个体所处工作部门导致的公共支出对税收道德影响的差异作了异质性分析,结果发现公共支出规模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税收道德的影响程度大于经济发达地区,且公共支出规模对私营企业工作者税收道德影响的显著性较强,而对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者税收道德的影响不显著;此外,还进一步地检验了公共支出对税收道德的作用机制;(3)最后,基于实证分析的结果,结合当下的现实背景,针对纳税人的税收道德水平以及税收遵从度的提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为我国今后的税收征管工作和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提供思路与借鉴。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以往研究中关于公共支出与税收道德关系的研究较少,而本文通过税收价格论,建立了公共支出与税收道德之间的关系,补充了以往研究中关于税收道德与公共支出研究的空白;(2)在分析公共支出与税收道德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验证了公共支出对税收道德的作用机制;(3)采用了中国的经验数据,为国内关于税收道德的研究作了实证补充,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