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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慈善的事业发展中,过于强调正式组织,并将慈善组织的发展及其组织的慈善活动,作为中国慈善事业发展重要的衡量指标。这种管理模式实际上是以西方的文化体系、西方慈善事业体系为背景,与此相适应的是乏对中国慈善现实的把握。本文认为,在我国数千年的文化传统中,存在着大量的慈善传统,并构成了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因此本研究主要分析了鲁南L市Z村某家庭发生不幸之后,民众们分别对其采取的各类慈善活动,揭示了慈善传统,并进一步指出人们的慈善,不仅限于物质的赠与和捐赠,还包括捐款、义务的劳动和一些行为的免责等。 通过对个案的分析发现:首先,对遭遇不幸的家庭和个体作用最大的不是民众们的捐款而是借款,借款是慈善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慈善行为以同情心为基础,是为帮助不幸者应对不幸,更是社会关系维持、社会交往的继续和重要组成部分。再次,在各类慈善行为中,同姓宗亲的参与范围更广,但他们慈善行为的更多的具有象征性,物质支持相对不足,更多的是精神支持,而姻亲在救助中起到了更为关键的作用,不过涉及的范围较为狭小,主要是与相关当事人家庭最为密切的成员们。 本研究主要采用个案研究,在代表性和研究结论推广方面存在着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