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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国家《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改革》出台以来,国家一直在提倡和发展素质教育。因此素质教育便成了近几年来的教育改革的研究热点。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中的重要手段,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音乐教育的关键在人才,人才的培养关键在于对专业人才的选拔和考核。作为高考选拔人才的特殊招生方式,音乐专业考试有它特有的重要性。首先,高中阶段的音乐专业选拔考试,反映的是某一地方普遍的音乐发展概况,对音乐事业的整体发展起到平衡与协调的作用;其次,高中阶段音乐专业考试是承接基础音乐教育和高等专业教育的重要环节。音乐专业考生的质量既反映了基础教育阶段人才培养的成果,又影响甚至决定着高等院校的教学质量。通过资料研读与事实依据分析,我国一直在对音乐招生考试办法进行改进和创新,形式也变得多样化;考试的内容和范围,同样变得丰富起来。相比较而言,安徽省在对高考生的音乐专业选拔考试方面,一直沿用传统的考试办法,缺乏创新。面对当下飞速发展的社会,在音乐教育方面,创新和改革音乐专业招生考试办法,优化人才的选拔,是社会发展急切需要的。本文以安徽省近十年的招生考试办法与现象为研究对象,对安徽省近十年来的招生考试办法进行梳理与分析,以过去的招生考试办法作为事实依据进行横向和纵向的研究,依据事实和数据,并且对比其他的先进招生考试理念,分析了目前存在于安徽省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中的问题:(1)民族音乐与欧洲音乐发展不平衡;(2)招生形式单一;(3)各个考试科目关于考试的要求,内容不够详细;(4)考生缺乏自主选择性等等。通过本课题研究提出了如下的改进建议:(1)增加新的考试模式,重新确定考试重点;(2)首次提出对考生的“显性能力”与“隐性能力”的双重考核(3)设立地方传统音乐考试窗口。本文采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文献研读分析、比较研究、调研、质性研究等方法。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论述:(一)我国对音乐人才选拔的重视;(二)安徽省音乐招生考试办法的详细论述;(三)安徽省高等院校音乐专业招生办法中存在的问题:(四)安徽省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招生办法改革之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