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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联方交易广泛地存在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其形成的根源既有上市环节的原因,也有上市后的原因。由于关联方交易本身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的特点,若不能对关联方交易进行及时、完整、充分地披露,投资者不可能获得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方面的真实信息,将进一步加剧信息不对称,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就必然会受到侵害。强化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可以减少暗箱操作,一定程度上防止虚假关联方交易的产生;有助于形成公司外部监督机制,制约大股东利用关联方交易巧取豪夺的行为,尽可能保证关联方交易的公平性。本文从国内外针对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相关文献研究入手,在参考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论述了本文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相关概念和研究基础。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的研究方法,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沪市”)2011-2015年关联方交易类型及其发生额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沪市2011-2015年关联方交易类型排前三位是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购销交易以及关联方抵押与担保,且各类关联方交易总体呈增长趋势。为了了解这些主要关联交易表内信息披露质量,本文以上证50指数成分股(剔除金融业)财务报表附注为样本,研究发现三类关联方及其交易信息披露存在:披露格式不一致、披露要素不完整,交易理由、决策程序、定价政策以及关联方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经营成果的影响等内容披露不充分的问题。本文研究还发现,由于会计准则对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要求不够具体,证监会年报披露规范与会计准则不一致,以及重大关联交易在年度财务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进而降低了关联方及其交易信息表内披露的决策有用性。为了增加关联方交易信息表内披露的信息含量,本文根据要素完整、格式规范、内容充分的披露要求,对三类关联方及其交易信息披露标准进行了重构。最后,以三爱富为例,在详细分析其2016年关联方及其交易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对三爱富2016年度关联方及其交易信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进行了重构,检验本文构建的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标准的可行性,实现财务报表信息决策有用性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