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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互动,衰荣与共,港口经济的发展与城市的发展是互动的,是息息相关的,是相辅相成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加快,港口经济已经一跃成为我国各沿海城市管理者手中炙手可热的发展新思路,正在强有力的推动各沿海省份自身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们从宁波港、上海港的成功实践可以看到港口经济快速发展给港口所在城市所带来的正能量,正因如此,我们更要有序的发展港口经济,壮大港口经济,引导港口经济,让港口经济带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更好的带动港口所在地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宁波港和上海港的事实告诉我们,港口经济的发展与地方政府有效发挥作用是紧密相关的,地方政府在法律赋予的职能范围内,进行适度的管理和调控对港口经济的发展是必要的。但是有些时候政府的职能发挥不当,反而会对港口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阻碍。 政府职能的发挥,关系到港口经济的发展,进而影响到港口所在区域的发展,因此,我们要详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赋予地方政府在港口管理中的相关职能,认真分析研究港口经济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探寻地方政府在港口经济发展中发挥的正能量与负能量,并以此为突破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地方政府该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以期更好的推动港口经济的发展。 本文就是以浙江省台州市为例,结合文献查阅、实地研究等方法,研究探讨地方政府在港口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并以此为基础,结合台州客观实际情况,分析了目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问题提出促进台州港口经济发展相应的对策与发展措施。全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的绪论主要包含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方法与内容,并简要阐述了与本论文相关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则是详细介绍了台州港口经济的发展现状,对台州港口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详细阐述,并以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为依据重点分析了地方政府在港口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定位与作用,结合实际介绍了台州港口管理体制;第三部分则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探讨台州港口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原因分析;第四部分则是根据台州实际,结合第三部分中提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地方政府促进台州港口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