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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对湖北省孝昌县井边村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该村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的30多年产权制度变革以及共同体重建之路,尝试性的将土地产权与建构共同体结合在一起,企图阐释土地产权变化对农村共同体重建的影响。在市场经济如此发达,社会日益开放的农村,农村共同体能否得以重建是有必要去思考的。土地产权分离,农民分户经营,集体的认同感下降,农民之间相互合作能力减退,弱化了农村共同体的重建。随着社会转型不断的深化,农民单干所带来的经济收益难以抵抗错综复杂的市场风险,于是,“抱团发展”被提上日程。国家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将土地的经营权从农民的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然后将经营权统一交给村集体管理,实现了农业的规模化效益。产权集中不仅是新型共同体形成的内在基础,且利益勾连也是共同体得以发展的产权基础,以产权为基础的利益勾连决定了共同体形成的速度、规模以及稳定性。这种经营产权集中的模式,因为利益勾连使农民与农民、农民与村集体相结合,由经济上的共同诉求延伸至政治上的利益一致性,逐渐促进了农村共同体的重建。本文认为,农民以产权为工具,以维护产权为目的参与到村庄治理之中;不仅促进了农村共同体重建,也为农村基层民主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这种模式的创新之处在于个体经营权的集中造就了集体所有权实体化——井边村合作组织,集体与农民个体因为土地产权的集中而形成了产权共同体,又因为村庄合作经济发展形成了互利互惠的利益共同体,经济活动的关联延伸至政治领域最终得以重建新型的农村共同体。因此,本文的逻辑路线就是产权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农村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