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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事务所合并问题的研究起源于国际“八大”的合并,合并意在扩大业务规模,为了增强国际审计市场份额而进行自发性的合并。我国学者对事务所合并的研究是在我国政府出台的促使事务所合并的政策的引导下进行探索的,因此,对合并问题的研究应将我国的特殊情况考虑进去。自2006年为推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快速发展,我国财政部颁布《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在这一系列文件的引导下,我国事务所迅速展开了又一轮的合并浪潮。从国内学者对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的研究可以发现,用来衡量事务所合并后果的指标主要有审计质量、审计收费、客户结构及行业专长等等。大部分学者主要从某一个指标变化的角度探讨合并带来的影响,这样的研究结果对合并效果的研究不够全面,因此本文站在会计师事务所的角度,综合考虑了审计质量和审计收费两个指标的变化情况,因为审计质量和审计收费是最能直接的反映事务所是否真正“做大做强”的衡量标准。一些学者对于2006年以来的事务所合并效果问题的研究中,以实证研究为主的文章大部分采用大样本数据进行分析,使用大样本数据分析能够从宏观的角度整体的观察事务所合并的效果,但是针对性较差。由于本文认为事务所合并问题带有一定的个体差异性,且不同事务所的合并目的及事务所自身文化、质量控制体系等有较大的不同,因此,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选取瑞华和致同两起合并案例的数据,通过对我国两起典型合并案合并效果的分析,有针对性的对我国大型和中型事务所所的合并问题进行探索。本文以审计质量和审计收费两个指标的变化衡量事务所合并效果,其中,审计质量以盈余管理的操控性应计利润作为替代变量,以修正的琼斯模型计算操控性应计利润,通过对瑞华和致同合并前后均未变动审计事务所的上市公司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及多元回归分析,本文发现合并后审计质量和审计收费都得到了提高,但并不显著。因此,本文认为在我国审计市场依然不成熟的现实情况下,事务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做大做强”,还需要政府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