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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方式对于构建一国基础设施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是国际上利用私人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式。在基础设施民营化的过程中,BOT这种新型投融资方式作为特许经营的典型模式,已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和广泛采用。目前我国正在推行引进外资和启动民间资本以及构建新型基础产业的新政策。特许经营方式是吸引私人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一种既具创新性又具可操作性的方式。然而我国尚未形成保障特许权项目实施的较为完善的法律环境。不仅特许经营的相关立法存在立法层次及效力较低、条文之间相互矛盾或脱节、过于简单与陈旧等问题,而且由于一般法律基本没有针对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的特别规定,从而导致特许经营方式在实践中遭遇到政府管理、项目审批、公司融资、政府保证行为、特许权授予等方面的诸多障碍。为提高我国法律环境的可信任度、消除法律误解和克服法律障碍,必须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我国调整特许经营方式的法律制度。因此,本论文对特许经营方式在我国基础设施领域的制度化和法律化进行了尝试性的研究,既注重收集有关资料、反映最新研究成果,又力图有所创新。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特许经营的立法必要性、立法目的,提出我国应该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对特许经营进行统一立法,并且提出在立法过程中应该坚持公共利益优先、鼓励私人资本投资、公平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几大宗旨和原则。最后,本文对特许经营法律制度完善过程中的若干难点和重点问题,如特许经营的范围和方式、特许权的取得主体和授予方式、特许权协议的性质和内容、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确定和监管机制、特许经营者的权利义务、政府保证问题、特许权项目公益目标之保证与监督管理、争议的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进行了分析研究。在此过程中,作者提出应该放宽对外商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限制,应该改革我国的价格确定和监管机制,法律必须对特许权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必须设立专门的主管机构对特许权项目进行有原则、有目的、有重点地监管,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