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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安全监管涵盖研发、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等多个环节,涉及人民生命健康、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商业利益等多元价值。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问题疫苗案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国疫苗安全监管仍然存在漏洞。完善疫苗安全监管对保障疫苗安全、维护政府权威、稳定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疫苗安全监管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分析梳理国内外研究成果,引入相关理论基础,提出本文的研究路线和研究布局。从疫苗监管机构体系的发展、监管政策法规变迁及疫苗监管的具体环节对我国疫苗安全监管现状进行阐述。结合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中长春长生公司的违法事实,通过系统化的整理与研究,得出我国疫苗安全监管依旧存在研发环节缺乏创新监管,产业低端重复建设;生产与审批环节监管手段单一,企业存在投机空间;流通环节人力资源缺乏,监管队伍与监管任务不匹配;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经验不足,补偿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根据该事件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在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寻找疫苗安全政府监管失灵的共性。其原因包括分段监管造成的监管碎片化,政府“整体化”价值欠缺;监管法规体系不完善,监管执法缺乏依据;监管方式单一,社会共治不足;监管队伍不协调,监管力量受限;监管信息公开缺失,社会监督形式化。在公共利益理论和整体性治理理论的指导下,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结合公众对疫苗安全监管的诉求,从完善监管机构体系,形成监管合力;健全监管政策法规,保障执法依据;完善监管方式,实现多元化、常态化监管;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增强监管力量;推进监管信息公开,与公众形成良好互动几个方面对完善我国疫苗安全监管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本文以疫苗安全监管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分析梳理国内外研究成果,引入相关理论基础,提出本文的研究路线和研究布局。从疫苗监管机构体系的发展、监管政策法规变迁及疫苗监管的具体环节对我国疫苗安全监管现状进行阐述。结合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中长春长生公司的违法事实,通过系统化的整理与研究,得出我国疫苗安全监管依旧存在研发环节缺乏创新监管,产业低端重复建设;生产与审批环节监管手段单一,企业存在投机空间;流通环节人力资源缺乏,监管队伍与监管任务不匹配;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经验不足,补偿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根据该事件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在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寻找疫苗安全政府监管失灵的共性。其原因包括分段监管造成的监管碎片化,政府“整体化”价值欠缺;监管法规体系不完善,监管执法缺乏依据;监管方式单一,社会共治不足;监管队伍不协调,监管力量受限;监管信息公开缺失,社会监督形式化。在公共利益理论和整体性治理理论的指导下,借鉴国际监管经验,结合公众对疫苗安全监管的诉求,从完善监管机构体系,形成监管合力;健全监管政策法规,保障执法依据;完善监管方式,实现多元化、常态化监管;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增强监管力量;推进监管信息公开,与公众形成良好互动几个方面对完善我国疫苗安全监管提出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