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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对外交流日益频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国际贸易争端日趋增多,在众多贸易争端的解决过程中,诸多跨国法律诉讼需在国外适用他国法律进行;与此同时我国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国家法制建设正在不断完善之中,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许多成熟法律条案中有很多值得借鉴的优秀成果;上述两个因素促使了国内各界对法律翻译的需求日益增多。 目前,我国的法律语言学研究已经开始,法律文体翻译相关研究也正逐步受到我国法律界与翻译界的高度重视;近期针对我国人世法律文件和国外贸易相关法律翻译的讨论与评价更是法律文体翻译方面的一个焦点。 但由于起步较晚,我国的法律翻译和法律翻译研究工作总体上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主要表现在法律翻译系统理论及具体实践方法的研究之上。 翻译是一种实践性和原则性均很强的跨文化交际活动,该活动必须基于完善的指导理论基础上进行。东西方各国学者提出的众多理论之中,尤金·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是目前最为公认的适用理论之一。奈达认为:“翻译就是在译语中再造出意义上和风格上与原语信息最切近而又自然流畅的对等信息。”在运用其理论指导具体翻译工作时,奈达还进一步提出了一些较为实现功能对等翻译原则。 法律翻译要求语言功能上的对等和法律功能的对等,文中在分析法律语言特点的基础之上,通过借鉴奈达“功能对等”翻译理论研究成果,结合汉语与英语两种语言自身的特点,系统探讨了法律文体的英汉与汉英翻译的方法和技巧。在引举例证的基础之上总结提出以下两个观点:①法律翻译的译者必须了解和把握汉英两种语言特别是法规语域的异同,同时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相关法律专业知识;②为了更好地实现功能对等,法律翻译译者应以译入语为导向,充分发挥译入语的优势,力求使译文自然、流畅。 本文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第一章概论,简要介绍了法律、法律语言以及法律问题翻译的背景知识;第二章法律文体翻译理论,介绍法律问题翻译的相关理论,着重讨论奈达“功能对等”翻译理论;第三章法律语言,本章详细分析了法律词汇与法律语言的构成特点;第四章法律文体翻译方法,总结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