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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步相对较晚,正处在探索、完善阶段,虽然优越性早已体现,但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本文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含义、特点、历史发展以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分析,提出一些具有完善性的建议。论文具体框架如下:第一部分: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含义、立法演进与现实意义三方面进行阐述。通过对认罪认罚制度的内涵分析,明确其性质。探析其立法演进过程,在纵向上理顺历史发展及其脉络,从而确定该制度的现实意义,进而明确制度的完善方向。第二部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行现状及其困境。就前期的试点工作来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初见成效。但立足于长远发展,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认罪与认罚难以区分、量刑制度缺乏规范化、适用案件范围不清、配套机制不完善等。第三部分:对域外类似制度的借鉴。在横向上探析域外类似制度特点,采用列举、对比的方法,分析各国类似制度的特点、适用环境以及优异之处,发现相关制度的共性,从而为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借鉴思路。第四部分: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首先,细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第一部分:细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第一,从认罪、认罚、量刑三个方面阐明其内涵和启用条件;第二,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分为零容忍、相对限制和自由限制三类,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制度适用的合理性;第三,增强从宽的规范性和可预测性,调动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主动性,使其由被动告知变为主动选择;第四,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确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以及适用力度,确保制度的规范有序运行;第五,完善被追诉人的救济机制。第二部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值班律师制度和社区矫正制度与该制度的衔接,增加制度间的切合度和粘合度,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