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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场舞因其参与者多、影响力大而引起学者高度关注,但目前学术界关于广场舞的研究存在着“城市中心主义”,即将研究对象主要聚焦于城市广场舞,而对乡村广场舞的传播关注较少,因此本文尝试以传播的仪式观为理论视角,对乡村广场舞的传播进行研究。本研究以河南省偃师市高崖村X舞蹈队为研究对象,使用田野调查、半结构访谈等方法,探究广场舞为何能够在乡村流行起来,以及广场舞在乡村的传播于乡村人民、乡村社会具有什么意义等问题。首先,乡村广场舞的传播具有仪式化的表征,主要体现在乡村广场舞的传播主体都是平等的参入者,大家共同参入、共同体验;音乐、服装、道具、舞蹈和身姿等传播符号使乡村广场舞能够以具体的形式被人感知并传达意义;同时广场舞除了固定的日常排练外,经常会出现在节日庙会、结婚庆典、文化汇演等这样的特定场合中,强化了乡村广场舞传播的仪式感。其次,在乡村广场舞仪式化传播的凝聚下,乡村人民完成了由“我”到“我们”的转变,主要表现在乡村广场舞使受工业化、城镇化、生活习惯等影响形成的“原子化个体”重新聚合起来形成“共同兴趣的族群”;使乡村中作为“物质生产”的个体聚合起来进行舞蹈的创作、表演,成为共同进行“精神生产”的群体;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参与者不仅获得归属感和对自我价值的肯定,而且能够产生群体身份认同的重构和强化。最后,在乡村广场舞的传播中,本已被边缘化的乡村中老年女性在群体中自我身份得到认同,形成了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并影响着他人价值观的改变;随着个人、集体价值观的强化,村民们对乡村中“丧文化”和“乐文化”的态度达成共识,构建出积极、健康、向上的“意义之网”;从文化层面考虑,广场舞在乡村的传播中不仅成为乡村群众文化的补充,而且有助于缩小城乡文化的鸿沟,对构建出有意义的乡村文化世界有着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