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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学最初是关于文本意义理解的理论,但由于对意义与真理问题、理解与语言问题的探讨使其本身赢得了普遍性,并在20世纪上升为西方的一种哲学流派。在这期间,伽达默尔无疑是最著名的代表之一。他通过对近代以来审美意识和历史意识的异化的批判,对艺术作品的游戏的存在方式和理解的“效果历史意识”的建构,使解释学在语言论的普遍维度中提升为一种哲学。因此,只有伽达默尔走向了解释学本身,即走向了由语言构成的前后关系和生活方式。但他的哲学解释学理论在为解释学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具有其自身的历史局限性。他在审美经验中抛弃艺术家与观赏者的个人情感和内心感受,主张艺术作品是“构成物”之存在的观点过分强调了对艺术内容的重视而忽略了对艺术形式的研究,有走向相对主义的嫌疑;在精神科学中,他把解释者的理解归于前见基础上的过去视域与现在视域的融合过程,这种效果历史原则其实是单一“主—客”模式之在场形而上学的跷跷板游戏,解释者被笼罩在由效果历史影响和制约的单一文化交往场中,历史作为主体与客体的中介是一种非批判的自发在场;在语言本体论中,对对话双方之平等对话、自由交流的语境的设定以及把人与艺术经验、历史乃至整个世界的关系归结为语言问题的观点有理想化、抽象化的倾向,难逃“语言唯心主义”的指责。在我们看来,历史或历史场域并不是一种现成的在场,而是由人们世世代代的交往实践活动所不断构境的动态结构体。交往实践是历史场域的实践论基础,它派生并制约着人们的认知、理解、语言等一系列精神交往活动。思想或文本只不过是对一定的交往实践活动和在此基础上构境的历史语境在精神形态上的反映,是历史语境的意识形态化。由此,不管是对作为思想出场的表征之一的艺术作品的审美还是对思想出场方式的语言符号系统的理解,都应该追溯至人类的交往实践活动中去找寻它们之所以产生和发展的出场路径与出场形态。基于此,以交往实践为核心建制,以历史语境、出场路径与出场形态之间的内在关联来考察对文本理解的出场学视域就必然超越解释学而成为文本理解理论的新范式。在出场学看来,对文本意义的理解首先依赖于对“原初语境”与当代重新出场的新语境的考察,这是文本意义出场的条件,也是构成文本意义的历史结构。其次,对文本意义的理解也依赖于对出场路径与出场形态的考察。出场学坚持“一体两翼”的原则,从不同的历史语境和不断变迁的出场路径中把握不断创新、不断出场的文本意义的新形态,成为与时俱进的理解范式。所以,与客体论解释学、主体论解释学、主体际解释学相比,出场学成为文本理解理论的更具科学性、预见性与解释力的新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