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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价格是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研究重中之重的问题,不仅关系到股票能否顺利发行,达到股权融资的目的,而且会影响到股票市场自身的运转效率。一般来说新股价格应该以企业的内在价值为基础,偏离了公司内在价值的新股价格是不合理的。关于新股价格的合理性,理论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从一、二级市场间的巨大价差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我国新股价格制定是不合理的,存在着严重的价格低估现象;另一种观点从考察发行定价、市场定位与公司财务指标的相关性入手,认为我国新股价格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因而是合理的,股票的价格能够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
2006年6月l9日,我国证券市场开启了IPO全流通时代。全流通IPO下,新股发行实行股本全部流通,不再区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打破了我国原有的二元股权结构,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一致矛盾得到较好的解决,股权结构及公司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这将影响到公司的未来业绩和长远发展,并影响到公司的内在价值,从而影响到承销商和投资者对新股价格的定位。因此,新股价格应该对这个影响公司内在价值的因素有所反映。
本文从股权集中度的独特角度,以股权结构和公司价值的基本理论为基础,通过研究其与新股价格的关系,来考察该价格中股权结构的信息含量,考察新股价格对股权结构因素的反映程度。通过对重启IPO市场后上市的全流通新股的发行价格和上市首日收盘价进行实证研究后,我们发现股权集中度对全流通IPO新股价格没有显著的影响,这说明新股价格并没有对影响公司内在价值的股权结构因素作出反映。因此,我们认为新股价格并没有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其合理性是值得怀疑的。在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笔者给出了新股价格不合理的深层次原因,包括IPO市场重启后投资者的“新股饥渴症”、机构投资者的投机询价等,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