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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后,民营经济一跃成为中国经济最有活力的增长极。与经济增长极不相称的是,金融部门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非常有限,民营经济融资渠道主要为内源融资或地方政府金融安排。然而,内源融资的金融安排只适用于民营经济的初创时期,当发展进入追求技术进步与资本密集的阶段后,则需要新的金融安排。现行的融资体制是建立在纵向信用联系的基础上,主要是为了适应国有企业外源融资的需要建立起来的,在纵向信贷联系中,国有银行是内生于国有经济的金融中介,民营企业很难进入到这一体系,外源融资则很难通过这一融资体制来实现。支撑民营经济外源融资机制的是一种横向信用体系,所以,要建立外源融资机制就要激励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制度创新行为,鼓励民营经济自身出资组建金融中介机构,发育内生性的横向信用联系,促使民营经济首先从其内部获取必要的金融支持,让民营经济通过其内部之间的资金流动缓解资金供求矛盾,让它们在资金借贷活动中自我调试、彼此约束。本文重点在于:在民营经济从内源融资到外源融资的发展中,指出必须实现从纵向信用联系到横向信用联系的转变。本文在分析了了当前民营企业融资解困主流观点后,得出只有内生于民营经济内部的金融制度安排是解决之道。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重点分析了台州市商业银行以及担保公司的运作模式,论证了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制度安排的活力。本课题研究调查了上海台州商会的135家会员,根据调查的第一手资料分析当前民营企业运营的情况。最后,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积极吸引非公有资本入股;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到境外上市;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设立商业性或互助性信用担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