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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对人类的价值和意义已不言而喻,但由于人类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滥用,使得水资源正面临枯竭的危险,因此如何能在不破坏水生态系统平衡的前提下进行开发,保障水资源能够源源不断的为人类永续利用,已成为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一个课题。而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计划经济时代,长期将水资源作为无价物进行计划分配,造成了严重的水资源滥用和浪费现象,其影响至今还依然存在。目前,我国水资源状况值得忧虑,水质量不断下降,水环境持续恶化,水污染事故不断发生,另一方面,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低下,存在着严重的浪费,又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水资源的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为规范人们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行为,保持水生态系统的平衡,必须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法律制度。但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关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的规定还很欠缺,亟须予以完善。正是基于这一背景,促成了本文的立意和写作。 本文首先通过对中国水资源现状的分析,指出了中国水资源危机的成因:对水资源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关系认识不清而导致的制度失当。然后,从经济法特有的视角出发,对美国、新西兰、英国、日本等国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借鉴,同时借用了哲学、经济学、生态学等相关学科理论,分析论证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一一符合中国国情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法律制度。即从水资源的三大基本价值入手将水资源分为生态用水、基本生活用水以及经济用水,对生态用水和基本生活用水采取以国家宏观调控为主的管理保护措施,以克服水资源的“外部性”问题,实现水资源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另一方面,对于经济用水,则交给市场,政府对此则不再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私人物品方面的优势,实现水资源的经济价值。本文还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现行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制度的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法律制度的若干构想。全文约3万5千字,除引言外,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部分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的提出 本部分首先对水资源的概念作出了界定,与另一个概念“产品水”作出了区别,然后介绍了当前世界水资源状况和中国水资源的现状,并分析了中国水资源危机的原因:对水资源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