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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知识产权加强刑事立法司法等方面的保护,对于一个国家走科技强国之路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知识产权本身所具有的独特性,即可流转性,可复制性,使得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具有隐蔽性,无疑给刑事法律对知识产权的进行保护增添难度,在司法实践中发现、查处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占实际上侵权行为发生比例的很小一部分;而且在如何认定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数额也存在不少困惑,不仅是在理论上还表现在司法实践中。在我国刑法的在第三章第七节中,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进行了集中性规定,并对知识产权犯罪的具体罪状表述进行分析,发现刑法主要采用概括性数额表现犯罪构成的方式,来进行犯罪的定罪量刑。我国刑法运用犯罪行为引起的损失或获得的利益的数额大小来衡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在认定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过程中,数额具有定罪量刑的作用。而且我国的知识产权犯罪一般均属于数额犯范畴,因此研究数额犯的相关理论,对于研究我国知识产权数额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正文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的内容: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在这一部分集中分析了我国民事、行政法、刑法三大部门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现状,并且通过民事与刑事有关认定知识产权案件数额的案例,指出我国现行法律与司法实践上对知识产权数额认定的困惑,最后指出对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保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二是数额犯的基础理论,这部分主要内容集中在对数额的下定义,有关数额犯概念的理论争议,数额犯的类型及犯罪形态的分析上,最后指出研究数额犯理论对认定知识产权犯罪数额的重要性;三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额认定,这部分主要对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额进行分类以及对各自的数额认定进行分析,其次是有关对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数额认定的司法上采用不同标准这样做法的质疑,然后是有关侵犯知识产权共同犯罪成员的犯罪数额认定,最后是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未完成犯罪形态进行论述;四对是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额认定提出建议,这部分主要本人关于完善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额等级,加强其他情节在认定犯罪过程中定罪量刑的作用,统一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额认定方法的建议以及完善不同诉讼之间的衔接程序的设想。研究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数额,对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就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额规定,虽然存在很多问题,立法上太过于模糊,导致在实践中缺乏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数额标准,因此只能依靠司法解释进行数额标和认定的进一步规定,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但是究我国的法律现状来说这样的存在是有其合理性的,我们不能全盘的加以否定。因此通过对数额犯理论的研究,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的有关知识产权犯罪数额问题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