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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已经进行了30年的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止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对地方政府自利性行为的研究,可以从一个侧面对政府改革进行思考,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通过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本文得出如下结论:其一,在私人领域中,市场经济肯定了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是合理的,而且也有益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但是,对于政府管员来说,其个人谋利行为与履行公务行为事实上难以区分。公务活动中的个人利益必然破坏着公共利益。如果他们的正当的个人利益要求不受遏制,公共利益就会荡然无存,并置私人领域于无序的状态,整个社会就陷入不稳定。其二,地方政府自利性行为问题的解决必须要通过对具体的地方政府行为进行观察和分析为基础。政府行为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组织、政府部门、政府官员的利益向公共利益渗透的过程。通过对具体政府行为的观察,有助于弄清楚官员是如何通过公共权力把自身的利益合法化、扩大化,以便有针对性地限制和约束地方政府自利性行为。其三,地方政府自利性的扩张是一个复杂的现实存在,这一问题的整体解决是一个渐近的过程。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制政府、提高整个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将有助于地方政府的行为回归公共利益,促进利益协调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