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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发43号文的颁发与2015年新预算法的正式实施,明确规范了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制度,规定地方政府债由地方政府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由各省级政府负责该地区地方政府债的发行、付息和还本,不再由国家财政部代办其还本付息,从此地方政府债自发自还全面推开。市场化发行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券的定价由市场利率和地方政府的信用决定,地方政府债券的定价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随着地方政府债发行规模的扩大和市场化程度的提升,其信用风险溢价日渐明显,如何对地方政府债定价成为市场关注的问题。本文以2015年至2017年3月底之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市场化发行背景下地方政府债信用利差的影响因素来对地方政府债的发行进行定价,先对全样本进行研究,再对定向发行和公开发行分别进行研究,从地方政府信用因素、宏观经济因素、债券发行基本要素三个维度构建地方政府债定价的实证模型。通过实证研究分析,本文得到以下结论:首先,宏观市场因素对地方政府债发行利差的解释程度大于政府信用因素,尤其是M2增速、短期利率和利率期限结构斜率变量,说明我国地方债的主要风险是市场利率风险,地方政府自身信用风险相对来说是其次的,但目前市场化发行背景下不同地方政府信用状况的差异已在地方政府债券的定价中有所体现。地方政府信用因素方面,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和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是最重要的两个变量,对公开和定向地方政府债的发行利差都有显著影响。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越小、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越大,地方政府债发行利差越小。公开发行方式下,财政自给率越大、银行融资渠道依赖度越大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债发行利差越低。定向发行方式下,土地财政依赖度与地方政府债发行利差呈正向关系。地方GDP增长率变量不显著。定向发行模型中,地域区位差异是显著的,在公开发行模型中不显著。一定程度上表明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三大沿海经济圈的省市地方政府债的定向发行利差相对较低。其次,宏观经济因素方面,短期利率SHIBOR、广义货币供应量M2增速与地方政府债发行利差均呈正向关系。公开发行下,国债收益率曲线斜率越大、沪深300指数的增长率越大,则地方政府债发行利差越小。再次,地方政府债的发行利差与发行期限显著正相关。公开发行下,相对发行规模与地方政府债发行利差呈正向关系,发行规模与当地财政规模的比值越大,地方政府债的发行利差越大。最后,不同发行方式对地方政府债发行定价有显著影响,公开和定向发行的地方政府债信用利差影响因素有共性也有差异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一般预算收入、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短期利率、M2增长率、发行期限五个变量是两种发行模型的共同显著变量。本文公开发行定价模型的拟合度更高,且变量的系数方向均符合理论解释,而定向发行模型较差一些。基于以上研究结论,结合地方政府债发展现状,本文从地方政府发行方、地方政府债投资者、评级机构和政策制定监管者等不同角度提出了政策建议。建议地方政府应注重自身的信用状况、投资者需认清地方政府债的信用风险、建立和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信用评级、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的市场化发行机制,以及丰富地方政府债期限品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