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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富有活跃性,是法学领域中有着独特的逻辑魅力。作为侵权责任法规则体系的一个基本要件,因果关系的认定及分析在每天的司法实务中有着很强的操作性,因此对于侵权责任中因果关系的分析及其认定有很重要的意义。在侵权责任法体系中,对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不论是因果关系的起因发生条件,还是其逻辑推理,还是到最后因果关系的认定终结,每一个环节都吸引着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的关注与研究,因此有关因果关系的学说有很多,如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对因果关系学说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体系。但各国法律对于因果关系的认定并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在实践中“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最困扰法院与学者的问题。”本文通过一个案例引出对整篇文章的论述。案例选取的是校园侵权案件,该案件中两审审判结果的不同原因在于对因果关系的分析方法不一样,所以也就由此引出了本案的两个争议焦点,即本案例中学生受伤害与侵权责任承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和本案例应适用何种因果关系。本文在这两个争议焦点的基础上将一步步展开分析论述,先对如何认定因果关系的理论部分进行论述说明,分别介绍了两大法系和我国对因果关系的认定。然后对因果关系的理论部分进行了论述说明,分别介绍了两大法系中的因果关系的理论类型等和我国因果关系的理论及应用。每一部分都结合了案例,对案例所涉及的焦点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即文章的总体思路是从案例出发,最后回归到案例。本文通过对因果关系进行分析是想说明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一些国家虽然有关于因果关系的一些通用的认定理论,但并不能涵盖所有的因果关系认定,对因果关系认定问题的解决只能在现有因果关系认定理论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其它的一些因素,以实现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公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