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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完善财政可持续的发展机制”,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持地方财政自给能力的关键要素。但近年来,税收政策侧重于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工具刺激经济发展,一定程度忽略了筹集财政收入的基本职能,引发地方财政自给能力等问题的思考。那么,减税政策对财政可持续的影响机制怎样,如何通过减税政策的实施均衡其在宏观调控与维持财政可持续之间的关系,有必要进行深入讨论。先前学者对财政可持续的研究多集中在债务以及财政收支间的相对关系上,本文则重点强调税收与财政可持续的关系。本文认为对该问题应从三个视角进行剖析:其一是税收政策对财政的作用直接表现为税款的征收,其中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收入占较大比例,政策变化也最为频繁。其二是减税政策通过影响地方财政的自给能力,间接影响地方财政可持续。现阶段,我国政府债务与财政支出具有刚性,突发事件也可能加速政府支出,提升税收政策的弹性成为增加地方财政自给能力,最终提高财政可持续韧性的重要途径。其三是税收政策对地方财政自给能力的影响机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收入效应——减税政策带来的政府收入的减少、区域宏观税负的降低;激励效应——微观上减税政策通过影响企业个人的消费、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带来财政收入的增加;集聚作用——中观上减税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减税政策,促进地方产业聚集形成规模效应,变成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培育新的税源,增加税收收入,这也是文章的创新点所在。文章正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通过梳理了凯恩斯学派、供给学派等经典减税理论,结合2003年-2008年实施需求侧背景下的区域性减税政策,2008年-2013年实施需求侧背景下的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2013年至今实施供给侧背景下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具体分析不同政策背景下的地方财政现状,发现减税政策对财政可持续效应是具有局限性的。其次,为检验税收政策对财政可持续的现实回归效果,本文通过构建三个PVAR模型,分别检验了总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变化对财政可持续的影响,判断相关税收政策的影响效果,并得出结论: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效应、激励效应与部分集聚效应显著;增值税的部分激励效应与集聚效应显著,收入效应不显著;总税负对地方财政可持续的影响中,收入效应和激励效应中的投资效应显著,集聚效应和激励效应中消费对财政可持续影响不显著。最后,为了维持地方的财政可持续性,本文建议可以从兼顾税收政策的刚性和韧性、税收政策与货币、区域和产业政策协调发展、合理税负以及增加企业所得税的针对性等四个方面优化减税政策,提高地方政府财政供给能力,最终提升地方财政可持续的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