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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法国精神分析学者雅克·拉康的主体理论、性别理论以及美国拉康派精神分析批评者Ed·普吕斯对自由的界定为理论依据,对易卜生后期戏剧中三部作品的自由问题进行探讨。这三部作品以女性为主要人物,分别是《罗斯莫庄》中的吕贝克·维斯特、《海上夫人》中的艾莉达·房格尔和《海达·高布乐》中的海达·高布乐,她们试图突破父法秩序,在不可能的欲望中追求自由的可能;她们欲望的表达方式、对自由的追求方式各不相同。吕贝克是一名有解放思想的女性。她在爱情中探索自由的边界,以符合主体欲望的爱的关系替代以基督教教义为基础的婚姻爱情观。她无意识的乱伦犯罪构成对父法的僭越。她为爱情和理想牺牲的方式,显示了吕贝克屈从于大他者欲望的不自由。艾莉达一直向往海上的生活,但她的丈夫房格尔期待她成为一名好妻子、好母亲。艾莉达在男性他者的欲望面前成为一个歇斯底里的主体,她对“到海上去”的不可能欲望的追求,她在婚姻中无法拥有自己的父亲之名,都反映了她追求自由选择而不得的困境。最终,艾莉达与房格尔的矛盾通过父法的修正而化解。艾莉达获得自由选择、自己负责的权利,但这一权利依旧由父法赋予,体现她不自由的处境。海达拥有高布乐将军之女的身份和特权。结婚后,她的特权、身份都被剥夺,不得不面临妻子、母亲的责任。海达为获得掌控命运的能力,做出一系列破坏性行为。她以“漂亮”的自杀实现了古典的审美理想,与资产阶级家庭的父亲权威这一大他者决裂。海达的自杀行动无法从世俗道德来理解,但她的行动实现对父法的僭越,具有积极的反抗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