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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已经被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所证明,然而其融资问题却普遍承受外生制度和内生规模的双重约束,导致中小企业面临正规金融的信贷困境,从而对非正规金融产生强烈的制度需求。大量资料表明,无论是在金融抑制的发展中国家,还是已经实现金融自由化的发达国家,非正规金融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都具有异常重要的作用。作为非正规金融的一种组织形式,互助会在浙江、福建、台湾等地对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及发展影响重大。目前国内外也都很重视发展民间资金互助组织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正是基于这样的制度背景,本文选取了从民间互助的角度来探讨中小企业利用互助会进行融资的行为。 自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互助会就受到了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经济学家的普遍关注。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侧重于通过历史资料以及实地调查来研究互助会这一社会现象,但也不限于对其经济功能的解释。经济学家则更多的是关注互助会的经济角色、互助会组织设计的经济学原理、互助会的运行机制以及互助会资源配置的效率等等。虽然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与全面反映中小企业互助融资问题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作者认为,中小企业互助融资既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仅仅基于经济学或者社会学的理论框架都很难对其进行全面解释。从现有文献来看,国内外学者已经开始注意到社会资本在互助融资中的作用,但其研究还缺乏深度。社会资本的提出及运用,一方面符合学科交叉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也符合我国的社会历史文化以及制度背景。因此鉴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分析基础,本文采用交叉学科的分析方法,从社会资本的视角深入剖析中小企业互助融资的形成机制、运行机制以及风险控制机制,从而期望为我国中小企业开展互助融资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 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以温州苍南为例,主要运用问卷调查与非结构性访谈两种方法,对当地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互助融资的形成、运行以及风险控制机制做了一个详细的实地调研,以图论证本文理论分析的正确性,并补充理论分析的缺陷与不足。实证研究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对苍南县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做了一个初步调查,主要选取灵溪、龙港、金乡、钱库四镇作为代表,数据表明当地中小企业难以从正规金融获得信贷支持,并且民间金融尤其兴盛;其次,分析苍南县中小企业互助融资的形成机制;最后以龙港镇新渡村为例研究中小企业互助融资的运行机制以及风险控制机制。 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中小企业互助融资实际上是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的融资问题。并且,它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现象,而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共同作用的产物。第二,社会资本在中小企业互助融资的形成、运行及风险上分别起着文化规范、信任治理以及信任控制的作用。第三,作为一种民间金融,互助融资主要形成并运行于中国的乡土社会,以亲缘和地缘为基础的乡土社会的人际信任机制如互助与亲缘利他、人情、面子、熟悉、定栖等维持着互助融资的正常运行。新渡村的调研发现,超过熟人的边界或者脱离人情机制,互助融资将可能出现倒会并引发大范围的风险。伴随着社会转型,乡土社会的人际信任逐渐向制度信任转变,互助融资的运行机制也发生相应的转变,但实际情况表明,中小企业互助融资的正常运行仍然依靠乡土社会的人际信任机制来维持。第四,互助融资引发的大规模倒会风险,原因在于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念的不确定以及人际信任文化的断裂。对于此类风险可以通过信任重建加以控制。此外,互助融资的成员能够通过经验学习,完善互助会的运行机制,从而降低融资风险。第五,互助会是一种中性的民间社会组织,它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内聚能力,迄今,尚未能看到它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的可能性。通过对现有文献以及国内外的实际经验,大致可以推断,随着正规金融体系的完善,民间互助会的规模将会逐渐缩小,但并不一定会消失,其可能的转变方向将会是民营金融机构。 考虑到中小企业互助融资的积极作用以及存在的运行风险,本文认为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有必要做到以下几点:(1)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2)借鉴立法经验,给予我国互助会合法地位;(3)对互助会活动进行普查,并建立备案制度;(4)对会首的资信进行审核或评级,并实施信息披露;(5)为互助会的演进提供足够的制度空间;(6)建立有效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