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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礼”的根本在于试图塑造一个尊卑有序,上下有别的等级社会。服饰从人类社会形成之初就具有区分人们彼此之间身份地位的作用。冠服法律制度是中国古代礼仪法中的重要内容。三代时期开始,中国古代礼仪法初具规模,国家统治者以礼治国,礼成为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在这一时期,冠服被列入礼的范围,成为维护社会等级制度的最显著的手段之一。汉代以来,礼仪法典逐渐丰富,出现了专门规定冠服制度的典章。隋唐时期的礼仪法进一步发展,逐渐法典化。中国古代冠服法律制度在唐朝时期空前繁荣,加之对外交往频繁,在周边国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箕子朝鲜开始,朝鲜半岛上的政权都与中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汉武帝在朝鲜半岛设立汉四郡。唐朝时期,新罗成为唐朝的藩属国,吸取并借鉴中国古代先进的制度及思想文化精髓。从此,朝鲜半岛的冠服礼仪制度开始效仿唐制。新罗善德女王时期开始,新罗“始服中朝衣冠”。随着中国朝代的更迭,朝鲜半岛的高丽王朝和朝鲜王朝先后成为了中国元、明、清三代的附属国。高丽忠烈王时期开始中国遵循元朝的冠服习俗,在人们的日常穿着和发式上都与之前有极大地改变。直到明朝建立政权,高丽末期的恭愍王接受明朝赐服,高丽辛禑王时期冠服制度开始遵循明制,朝鲜半岛上“衣冠文物,焕然復新,彬彬乎古矣”。朝鲜王朝冠服法律制度的建立承袭高丽王朝末期遵循明制的原则。朝鲜国王冠服、王世子冠服按照明朝的冠服法律制度由明朝皇帝向朝鲜国王、王世子进行赐服。朝鲜王朝作为明朝的藩属国,国王冠服与明朝皇帝的冠服相比,在冕冠的旒数、衮服的章纹数量,以及配饰细节上都有所不同。朝鲜王朝文武官冠服制度借鉴了明朝的《洪武礼制》,吸取了明朝冠服法律制度中用梁冠的梁数,官袍补子纹样等方式对文武官的官级、官职进行区分。在冠服禁令及冠服礼律方面,《经国大典》刑典的禁制条,以及朝鲜国王下达的服色禁令,对上至朝臣、下至百姓冠服服色的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同时还颁布了奢侈禁令及礼律,对贵金属、宝石类配饰,以及绫罗纱缎等高级服饰面料的使用阶层进行严格界定,还规定各阶层人群衣服升数、下裳褶数等要求。朝鲜王朝时期社会等级制度森严。在这样的社会制度背景之下,朝鲜王朝冠服法律制度具有“辨上下,明等威”的作用。一方面维护了明朝与朝鲜王朝的外交关系,另一方面维护了朝鲜王朝森严的社会等级秩序。朝鲜王朝冠服法律制度遵循了中国冠服法律制度礼刑结合的方式,在礼典中详尽的规范冠服制度,在刑典中规定了违反冠服法律制度将要受到的刑罚。朝鲜王朝冠服法律制度从形式到内涵都受到明朝的冠服法律制度的深刻影响。清朝建立后,朝鲜王朝依然保留了具有明朝特征的冠服法律制度。笔者运用历史分析法对中国古代冠服法律制度的繁荣与影响进行概述,对朝鲜半岛冠服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进行梳理。通过比较分析法,对朝鲜王朝和明朝两国的国王冠服和文武官冠服进行对比。运用文献分析法,对《经国大典》刑典禁制条和《朝鲜王朝实录》中的冠服禁令进行搜集、整理和分析。阐述在朝鲜王朝冠服制度和冠服禁令及礼律的共同作用下,维护了明朝与朝鲜王朝之间的宗属关系,同时也维护了朝鲜王朝社会等级秩序,总结出朝鲜王朝冠服法律制度深受中国礼法文化的影响,具有辨上下、明等威,礼刑并用,遵循明制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