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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获得显著性的认定在商标法律制度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顺应社会的发展,新商标法修正案出台。但是对于缺乏显著性的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具备了显著性的认定仍过于笼统、比较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较为困难。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和一些国际组织对此都开展了研究和立法完善,但研究成果却不是很多,相关的立法规定也难以解决日益增多的问题。本文在分析商标获得显著性认定基础理论问题并探究其在商标法律制度中的地位及意义的基础上,一方面厘清商标获得显著性认定的理论问题,另一方面使得其更符合社会发展、与时俱进,更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主要采用法解释学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以及案例分析方法,对获得显著性商标的含义、认定时间点、认定标准、适用范围和非传统商标认定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分析我国与美国、欧盟国家法院和其他国家和地区法院对获得显著性商标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状况,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改善意见。在通过大量的司法案例、学者的理论,提出商标获得显著性认定的定义的界定、适用范围、时间点和具体标准等方面的建议。全文共分四个部分并一一展开论述:第一部分——商标获得显著性概述。本章主要采用法解释学和文献分析的方法概述了商标显著性、获得显著性的学理定义和立法规定及其认知心理学分析,总结得出自己的结论。本章重点在于获得显著性概念分析和对“第二含义”与获得显著性的内在逻辑关系的阐释以及对商标获得显著性在商标法律中的立法地位和意义的总结。第二部分——国外商标获得显著性认定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本章主要从商标立法层面和司法实践层面两个角度分析美国、欧盟国家、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商标获得显著性认定制度并借鉴其认定制度经验,希望对完善我国商标获得显著性制度有所助益。第三部分——我国商标获得显著性认定存在的问题。本章主要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分析我国商标获得显著性认定存在的问题,揭示我国获得显著性商标认定法律保护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些具体困难。第四部分——完善商标获得显著性认定的建议。本章在借鉴国外商标获得显著性认定先进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获得显著性商标审查、注册等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与可行性,提出五点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