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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权是国家权力在农村的延伸。新中国成立后,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农村基层政权多有变化,体制也多有变迁。本文从历史的角度,考察新中国建立以来乡镇体制的历史演变,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的措施。本文除导论和结束语,共包括三大主体部分。第一部分,重点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乡镇体制的发展演变进行比较系统的梳理。新中国成立时期的乡镇体制主要包括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乡、村政权并存体制(1949—1953)、乡政权制时期(1954—1958年)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对这一时期基层政权的影响三个方面。人民公社时期的乡镇体制主要包括人民公社体制的形成和发展、人民公社的性质和机构、“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政权体制评价四个部分。政社分开后的乡镇体制主要包括“社改乡”与“乡政村治”体制的建立、撤并乡镇的推进、县乡综合改革试点与机构改革、全国开展农村“费改税”与乡镇体制创新四个部分。第二部分,对当前乡镇政权在运作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全面而深刻的分析。本文认为当前乡镇政权所面临的困境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导致困境产生的原因也是错综复杂的。关于原因分析,笔者从四个角度做了深入的阐述。主要从财政体制——分税制后的乡镇财政困境、县乡关系——条块分割格局下的乡镇政权、乡村关系——乡政村治格局下行政权对自治权的侵蚀、党政关系——不均衡的乡镇权力结构等四个部分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重点阐释了乡镇政权改革的可行性路径。本文根据当前和今后农村社会发展要求,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推进乡镇体制改革的思路和建议。财政体制改革:消除乡镇困境产生的经济根源;行政体制改革:理顺县乡权力关系;乡村联动:构筑民主合作型乡村关系;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优化权力结构。同时,还要做好相关配套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