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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生物学领域中有无定律”这个问题的讨论既是传统科学哲学对于定律问题讨论的一种延续,也是生物学哲学对传统问题讨论的一种拓展。一方面,定律问题作为一般科学哲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它所辐射的领域几乎涵盖了所有科学哲学基本问题(比如科学理论的结构问题、科学解释与预测问题、科学划界问题、科学演化问题、归纳问题等等),学者们对它的思考也是争讼纷纭、莫衷一是;另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主要分支的生物学却在定律问题上给哲学家们出了一个不小的难题:生物学中似乎找不到与他们脑海中的定律图景相吻合的东西。因而,基于生物学的定律的思考将可能极大地开拓人们对于自然定律的认识,并且也可能加深人们对于生命系统的独特性以及生物学在科学中的地位的理解。本文通过考察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自然定律观,最后得出自己的自然定律观:自然定律就是具有形而上学必然性或物理/自然必然性的规则性。形而上学必然性或物理/自然必然性是自然定律的根本属性,它使得自然定律在原则上区别于偶然事件;规则性是自然定律的最典型外部征兆,它使得我们找到了一个很容易辨识自然定律的标签,尽管这种辨识在很多时候是容易出错的。具体而言,具有形而上学必然性的是元定律,诸如能量守恒定律等;具有物理/自然必然性的是一阶定律,比如牛顿引力定律。形而上学必然性在必然性程度上要强于物理/自然必然性,而二者都要弱于先验必然性,并且接受后者的范导作用——因而,必然性构成了一个强度递减的层级结构:先验必然性-形而上学必然性-物理/自然必然性-无必然性(偶然事件)。“先验必然性”概念的获得以“因果性”概念的分析为例示,并且凭借先验论证与“生活形式”概念而最终成立;“形而上学必然性”与“物理/自然必然性”概念的获得则借助于业已获得的“先验必然性”概念,后者为前者奠基并为之构成一个约束条件。借助于业已清晰界定的“自然定律”概念,通过考察关于生物学定律的具有代表性的几派观点,以及凭借对生命世界本身的分析与探讨,本文最终得出结论:生物学中没有自然定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生命世界不具有本文所严格界定的形而上学必然性或物理/自然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