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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的重要税种之一,在调节劳动者的收入差距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体现着税收公平的原则。近年来,我国经济取得历史性的进步,居民的收入水平大幅提高,与此同时,不同地区以及行业的居民收入差距日益加大,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逐渐显现许多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不适应的问题,须进一步加以完善。科学合理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能够对纳税人的实际的纳税能力进行全面的考量,利于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直接影响到个人所得税实施的力度和效果。为了解决出现的问题,提出更好的方案设计,本文在立足于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以美、英、日等多个国家为研究样本,探讨了这些国家在必要费用扣除、生计费用扣除以及特别费用扣除上的不同做法,在此基础上进行经验借鉴,得出完善我国费用扣除标准的启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最终的设计方案是:第一步,在混合税制模式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将分为综合所得项目与分类所得项目两大类,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及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计入综合所得项目,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及偶然所得计入分类所得项目;第二步,在确定了所得项目的基础上,对综合所得项目中的各项所得进行必要费用据实扣除或者比率扣除的方案设计;第三步,确定生计费用扣除标准,尽管目前我国受征管条件所限,尚不能实行以家庭为单位联合纳税,但仍需考虑纳税人的人口负担情况,在生计费用的扣除额度上,依据各年统计年鉴的数据,使用实证分析方法,从不同的财政功能出发得到不同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第四步,将生计费用与CPI挂钩,可以按上一年的生计费用扣除额进行浮动;最后,提出了加强征管等配套的政策建议,以期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个人收入、促进社会公平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