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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内生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中国革命、建设及改革实践中的一种本土化、制度化的民主形式,从本质和功能上都属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从历史维度来看,中国共产党以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逻辑探索于敌后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时期,确立于民主协商建国与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拓展于改革开放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提升于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时期,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以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一致性和使命传承性,体现了中国民主政治历史演进与发展逻辑的高度统一。作为治理型民主与参与型民主有机结合的民主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具有重要的现实地位和丰富的实现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的提出,更加紧密地将两者联系在一起,并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在上述背景下,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问题,对于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承接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需求,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为此,论文围绕选题综合采用规范与经验相结合、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结构与功能相结合和多学科交叉等研究方法,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相关理论、历史演进、重要地位、现实形态及发展现状等方面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以回应和解决目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中所面临的困境,力求通过不断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实现形式与发展路径,来实现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目标。具体而言,论文在结构安排上分为六章内容:第一章为文章的绪论部分,主要介绍本文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研究的现状、论文的基本框架结构与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等内容,为论文选题研究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研究起点。第二章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蕴含。这一部分内容为基础性研究。首先从论文选题所涵盖的两大理论体系入手,分别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基本理论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基本理论进行界定,进而从价值理念、多元主体、共生要素和开放模式四个方面寻求两大理论的内在契合性。接着,论文立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本土化特征,分别从人民民主理论、多党合作理论、统一战线理论和群众路线理论系统地阐述了新时期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基础,为后续章节的研究提供重要理论支撑。第三章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逻辑。这一部分内容为实践性归纳研究,主要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演进为主线,分别从敌后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时期、人民政协代行人大职权期间、改革开放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四个阶段考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轨迹,进而探寻其内在的历史逻辑和发展动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概括出在历史演进过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为当代中国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完善与发展提供经验支持。第四章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形态。这一部分为现实性功能研究,主要着眼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地位,分别从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五个实践领域逐一展开分析,进而归纳当代中国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运行渠道,并进一步探索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本土化、制度化的民主治理形式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实际应用价值。第五章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现状。这一部分为问题导向性研究,首先通过横向比较性研究客观总结归纳近年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比较优势和取得的重要成就。然后着眼于当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面对现代化的逻辑指向和新时期“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现实任务,概括其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现实性问题与亟需解决的制约性因素,为寻求破解之法提供具体标的。第六章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完善路径。这一部分是探索性路径研究,主要以当代中国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为导向,分别从激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内生动力、巩固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协同治理的传统优势、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协商治理中的牵引作用、完善协商民主在国家公共决策中的运行机制以及推进基层社会协商民主治理建设五个方面提出相应对策。总之,通过全面分析中国不同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力求实现对我国学术界某些传统学术观点的突破,拟提出以下自己的学术见解:一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内生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中国革命、建设及改革开放政治实践中而形成的一种本土化、制度化的民主形式,从本质和功能上都同属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内容;二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西方协商民主是“同构异质”的关系,都在国家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三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依托于人民政协制度和多党合作制度,与人大的选举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中国协商治理的民主制度体系;四是作为治理型民主与参与型民主有机结合的民主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具有重要的现实地位和丰富的实现形式,是中国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