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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世界文明古国,也是一个教育大国。教育在发展民族文化,促进国家富强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在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历史长河中,由于历史条件所限,虽然历代政府对教育的发展,也制定了一些教育政策与制度,但是没有形成较为完备的法规体系,成效也十分有限。中华民国建立以后,随着法学学说及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国家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中国也逐步走上了一条实现国家现代化、法制化的道路。这种法制意识在教育方面的体现,就见之于教育法规的制定与不断加强建设。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到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间的十年,是中华民国统治者地位日趋稳定,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有较快发展与提升的十年。而在这十年中,教育的重要性也不断为国人与政府所重视,兴办教育也成为了当时的社会潮流。相对于私人办学的“兴教”风潮,国民政府则更加重视构建一个受政府主导和掌控的教育体系,这就导致了在该时期大量教育法规的不断出台与实施。本文主要探讨的就是,在1928-1937年这一国民政府的“十年建设”中的教育法规制定与影响问题。为其时南京国民政府在承继之前的南京临时国民政府和北洋政府所制定教育法规的基础上,政府也更加着眼于教育法规的出台与当时国内形势演变之间的互动。本选题将分析这十年教育法规的制定施行,对于当时教育发展以及国人文化素质提高的作用。并且对具体法规条文作解读,分析国民政府如何使其指导思想通过教育法规对人民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本文也将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1928-1937年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法规的制定与实际效果作客观评价。本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提出选题的意义,阐释相关概念,综述研究现状,概述研究内容。第二章,简述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前的教育法规。第三章,分析南京国民政府教育法规制定背景,以及各类教育法规的出台,并对法规做出解读。第四章,比较南京国民政府与北洋政府教育法规的异同。第五章,对南京国民政府实施效果做出评价。第六部分,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