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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海洋大国,英国的海上保险法在世界范围内长期处于领先地位,其先进的海洋制度设计为世界各国广泛借鉴。海上保险保证制度,作为英国海上保险法中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产生于17世纪的英国海上实践,到了18、19世纪,英国的海上保险法迅速发展起来。20世纪,英国颁布了1906年《海上保险法》(Marine Insurance Act 1906,以下简称MIA1906),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海上保险保证制度。该项制度设计在当时航海技术落后、通讯技术不发达以及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为促进英国保险业和海运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然而,随着当代英国海上保险实务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不合理之处愈发凸显并逐渐成为保险人逃避责任的工具,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于是从2006年开始,英格兰法律委员和苏格兰法律委员便着手推动海上保险立法改革,历经9年的时间,英国2015年《保险法》(The Insurance Act 2015,UK)终于问世,并且已于2016年8月12日生效。英国2015年《保险法》针对MIA1906项下运行了100多年的保证条款做出了重大的修改,这些修改必将影响世界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我国的海上保险保证制度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第235条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难以适应逐渐复杂的海上保险实务需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海上保险保证制度刻不容缓。由于英国的海上保险保证制度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体系、有着相对完善的立法和大量相关判例,学习和借鉴英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立法经验、能够帮助我们把握海上保险保证制度发展的未来趋势,为我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改革开阔思路、提供参考和借鉴。本课题旨在通过对英国2015年《保险法》与MIA1906进行比较,分析MIA1906海上保险保证制度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及英国2015年《保险法》针对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新发展,把握英国2015年《保险法》中海上保险保证制度存在的优势与不足,并且立足于我国现行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立法现状提出相关建议。由于本课题涉及当前国际和国内海上保险保证制度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且目前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有限,研究本课题有利于把握世界海上保险保证制度最新发展趋势、为改革我国的海上保险保证立法提供参考和借鉴,因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本课题将历史研究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相结合,更加立体的的把握条文本身的内容和相关立法的历史沿革。本课题将采用客观、辩证的观点评析此次英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改革的举措,力求对此次英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改革有更加全面、准确的认识。除此之外,本课题还将结合我国保险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有所保留的汲取此次英国保险法改革的有益经验、创造性的提出更加符合我国保险实践的立法建议,因此本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首先,本文将运用历史研究方法,结合相关司法判例,针对MIA1906框架下海上保险保证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其次,本文将运用比较研究方法探讨英国2015年《保险法》对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改革。通过与MIA1906进行比较,深入分析英国2015年《保险法》中针对保证条款作了哪些方面的改革、这些改革较之以往的保证条款有哪些进步之处以及此次改革的不足之处。再次,本文将采用历史研究方法,结合相关立法文件、立法史和海上保险实践,针对英国2015年《保险法》中保证条款的改革做出客观的评价。最后,本文将结合目前我国海上保险保证制度的发展现状,分析我国目前海上保险保证立法存在的不足。同时借鉴英国此次改革中的可取之处,为改革我国的海上保险保证立法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