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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强制手段,劳动监察是各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管理社会和监督实施劳动政策上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市场本身的趋利性加剧了“强资本、弱劳动”格局的形成,一些用人单位漠视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劳资矛盾愈发凸显和尖锐。严峻的形势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挑战,传统的管理模式在新问题新情况面前经常束手无策,如何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首先从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产生出发,立足经济社会发展角度分析了当前形势下劳资矛盾的特点,劳动者工资保险、工作时间、休假权利、劳动保护等多种利益诉求逐年上升,局部劳资矛盾呈现激化态势,而作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后保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不足又导致劳动案件处理周期长、效率低、成本高、任务重、人员少,执法覆盖广度深度不足,主动预防和应对风险能力差,让执法疲于应付,因此无论从政府管理还是从社会和谐角度,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运用案例分析方法,以淮安市洪泽区劳动保障监察事业为具体研究对象,阐述了洪泽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发展现状和取得成效,并对当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归纳出目前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不足,认为队伍建设水平落后、机构定位不准、执法手段单一、社会治理薄弱、司法衔接障碍、“两网化”管理缺陷等是造成执法效能低下的主要原因,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势必影响到政府在社会问题上的处置能力,劳动者的权利也无法得到充分保障。通过比较美国、欧洲发达国家劳动保障监察的具体做法和革新手段,以及借鉴我国部分地区围绕提升执法能力的创新经验,本文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主要是要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理念、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推进监管执法向服务型转变、强化企业诚信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等,这些对策的提出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旨在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并希望对现实执法实践活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