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研究的是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的权利保护及其所呈现在法律层面上的意义所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了包括农民在内的很多人涌向城市,大量农民走进城市,在城市内部甚至在全国范围内都形成一股势不可挡的民工热,从此走进城市的农民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力量。农民工这个字眼加在农民身上后,他们似乎也就被冠以弱势的帽子。然而城市生活却给他们带来了种种的“灾难”,城市生活开始成为他们迈向美好生活的羁绊。在农民生活的城市中他们遭受着种种的权利侵犯,主要包括经济的、社会的和政治民主等方面的原因。经济权利侵犯方面面临着民工就业择业、劳动报酬的取得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社会权利方面面临着民工在劳动市场上自由择业、在劳动工作中劳动安全保护、身心受到损伤时劳动争议处理、享受国家法定的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权利侵害。政治民主权利方面面临着最基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为人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以及参政议政权方面的缺失。因此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包括专门开设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来保护农民工权利,而且有很多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其他的一些民间组织他们也尽量的来帮助我们的农民工兄弟,今后希望有更多的组织、机构或者个人加入到为农民维权的事情中来,促使农民工的各种权益免受侵害,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维护整个社会和谐发展。本文拟从讨论农民工权利保护的目的、价值体系等入手,进而提出农民工的权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完善农民工权利的方法措施以及从立法方面提出优化措施。本文采取的论据主要是参考一些文献资料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论述,以及一些地区的相关成功案例。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来论述,从各种角度优化农民工的维权路。建议国家尽快制定以及完善相关法律,加快与国际社会的接轨,完善我国的人权保护事业,让整个社会的都来关注农民工事业的发展,建立相关的组织共同保护农民工的权益,促进农民工这个伟大的工程建设。推进政府对农民工全面帮助的进行,让农民工不再想着维权,而仅仅是为自己创造可以生存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