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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一词对很多人来说,越来越不陌生。有关代孕的新闻报道频见报端,很多代孕中介网站也“应运而生”。在我国代孕属于一个灰色地带,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代孕,但是代孕协议的出现确实触发了人们对人伦及法律多方面的思考和研究。代孕协议是否违反民法领域的公序良俗原则,又是否为伦理所不容,需要进一步的探析。
代孕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是研究代孕协议的突破口。而影响合同法律效力的原因也应包括其对伦理道德的影响,即公序良俗原则。因此有必要对代孕协议进行伦理分析。尤其在我国这样重视传统伦理道德的国家,伦理的接受程度也在某种程度上表明法律的接受程度。同时,无论代孕协议的效力如何确定,代孕协议都已客观存在,解决代孕协议引发的法律和社会问题才是重中之重。
当前各国对代孕协议所持态度有很大不同,有的完全禁止,有的部分认可,有的则完全允许。我国还没有正式的法律对代孕协议做出明确规定,与代孕相关的若干规定都是卫生部出台的相关行政法规,因此代孕协议之效力仍需要民事法律规制。本着人人生而平等的现代法治精神,应当允许代孕协议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同时需要法律对其加以严格的限定,以保证代孕市场符合秩序规则,防止代孕技术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