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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中的居住状况和生态背景,不仅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更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水平,科学的度量人居环境居住适宜性空间格局,对界定主体功能区、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与流动,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辽宁省为我国沿海开放的省份之一,位于东北亚经济带的中心位置,省内的自然资源丰富、城市现代化建设水平较高,但是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不可避免存在很多环境问题,特别是2006年提出的建设“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辽宁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人类的居住环境和生态状况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本文通过探讨国内外的相关理论,选取具代表性的5项二级指标和15项生态因子建立评价指标系统,通过层次分析法和综合指数法,对辽宁省2002—2007年的城市人居环境居住适宜性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并以2007年数据为依据展现了辽宁省人居环境居住适宜程度的空间格局,剖析了各城市的适宜性和限制性因子;运用锡尔指数法分析人居环境居住适宜程度的差异情况。研究结果表明:辽宁省的人居环境指数介于41.98—80.34之间;辽宁省人居环境以一般适宜区分布面积最广,占辽宁省总面积的36.07%;临界适宜区居次,占31.37%;高度适宜区占17.36%;比较适宜区面积最小,占14.85%。但是人口主要集中在一般适宜区和高度适宜区,占辽宁省总人口的63.25%;辽宁省总人口的77.83%分布在一般适宜区及其以上的区域,相应面积占68.27%。通过对各城市的适宜性及限制性因子分析,人均GDP是导致人居适宜程度低的根本因子。辽宁省三大地区人居环境地区间的差异远远大于地区内差异,贡献率在76.44%以上,辽东、辽中地区内的差异相当,趋势不同,辽东地区先降后升,而且上升幅度很大,说明辽东地区城市发展不平衡,辽中地区人居环境差异有缩小趋势,近两年又出现明显差异,而辽西地区在总体差异中所占份额甚微,并且差异将不断缩小。